发布日期:2024-12-04 浏览量:82
一、双方离婚一个孩子如何判
在处理离婚诉讼中关于对子女护养权利的裁决问题时,法官通常会全面考虑多个因素,如孩子的年龄,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与条件,以及孩子自身的意愿等等。当孩子尚处于哺乳阶段时,法律通常倾向于将其交由母亲进行抚养。
然而,当孩子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认知能力后,法院将会更加重视孩子自己的意愿,同时也会关注哪一方能够为孩子创造出更为稳定且有益于其成长的生活环境。例如,哪一方拥有更为稳定的经济来源,更为优越的居住条件,或者是更有利于孩子接受良好教育的环境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双方协议变更抚养权在法律上有效益吗
双方协议变更抚养权在法律层面上是否具有有效性
双方协商修订抚养权内容具有法律效力,原因在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身为父母的双方有权通过相互协商共同调整子女的抚养责任比例,只要在这次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双方协议变更抚养权去民政局有效吗
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去民政部门变更抚养权行为并不能被简单视作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变更未成年人抚养权的事宜通常需要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途径来实现。这主要是由于抚养权的变更关乎到未成年人的根本权益以及法律关系的重大调整。
然而,若当事人双方能够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签署书面形式的抚养权变更协议,且此协议内容未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准则,那么这份协议同样具备法律约束力。
然而,为确保变更行为的合法性与可执行性,我们仍建议通过人民法院的司法程序对其进行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处理离婚中子女抚养权,法官综考孩子年龄、父母抚养能力、孩子意愿等。哺乳期子女多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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